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,对存量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登记上牌设置7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,逾期未更换号牌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,不再更换新号牌,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,在回收补偿政策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。换牌服务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:00-12:00、13:00-18:00。
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;属于暂住人口的,还须提交五城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(换领蓝色号牌除外);电动自行车行驶证。
2019年11月9日(含)之前在鼓楼、台江、仓山、晋安、马尾五城区已登记上牌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。新式号牌分为黄色和蓝色两种颜色,具体为:
(一)黄色号牌。实行“负面清单”管理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更换黄色新号牌:
① 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;
② 办理人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不一致的;
③ 单位(除邮政、快递、外卖、代驾、环卫等服务行业外)申请更换黄色新号牌的不予办理,但允许将车辆转移给个人后由个人申请办理。
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,且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,只允许其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,其余车辆允许转移登记。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,允许其将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。
(二)蓝色号牌。对于无法更换黄色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均可以更换为蓝色新号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