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
提交材料

1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;属于暂住人口的,还须提交五城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;
2、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原件;
3、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;
4、网上办理登记的,还需要对实车拍照提交3张照片: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照片、车身左侧相片和车身左后侧45°照片(影像应占相片的三分之二,应当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)。

02

办理条件

《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(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)施行后购置的、申请新式号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且列入《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》。个人申请黄色号牌登记实行“负面清单”管理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:
(一)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;
(二)年龄未满16周岁的;
(三)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;
(四)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(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、马尾镇);
(五)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;
(六)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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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
(一)网上办理:
用户登录“福州交警”或“e福州”APP→上传资料→系统审核→用户缴费→车辆到车管所安装号牌;
(二)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:
查验车辆→窗口受理→用户缴费→安装号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