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式号牌分为黄、蓝两种颜色,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,其中:

1、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。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,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。期限届满后,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、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;不再延续的,号牌予以注销,可变更为蓝色号牌,或可报废车辆。
2、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下列区域范围内通行:三环路(含)以内道路;马尾区罗星街道、马尾镇;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。
在其他县(市)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