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,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<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市政府令第77号)和福州市公安局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福州市商务局、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福州市交通运输局、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详细介绍了具体规定,您可登录查看。
根据《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制定了《福州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,并于10月12日发布在福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,详细介绍了具体实施细则,您可登录查看。
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,福州市将对存量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登记上牌,期间设置7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,逾期未更换号牌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,不再更换新号牌,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,在回收补偿政策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。
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(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、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)。市民需携带身份证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、原有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车辆到指定地点办理。换牌服务点与回收补偿点联合设置,方便市民办理。
新式号牌分为黄、蓝两种颜色,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,其中:
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。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,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,号牌有效期最长统一截止至2023年底。号牌到期后予以注销,车辆可以报废或者变更为蓝色号牌。
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下列区域范围内通行:
①三环路(含)以内道路;
②马尾区罗星街道、马尾镇、亭江、琅岐;
③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。
在其他县(市)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
换牌过渡期为7个月,换牌时间是从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,逾期未办理换牌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,不再更换新号牌,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,在回收补偿政策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。
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,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,所有已换牌的电动自行车的黄色号牌有效期统一为2024年01月01日。越早换牌,该车使用期限越早到期的说法是错误的。
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,且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,只允许其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,其余的电动自行车允许转移登记,或更换为蓝色新号牌,在回收补偿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。
2019年10月8日通告发布之后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的,不予办理回收补偿。
有效期内黄色号牌办理转移登记的,只允许变更为蓝色号牌。绿色号牌原车主更换黄色号牌的,在回购政策有效期内,可以继续回购补偿。